转:关于2018-2019学年学费减免通知
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,在学校能够更好的学习、生活,现进行2018-2019学年学费减免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减免对象:
在籍注册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、预科生。
二、评选要求:
参照《学生手册》、《上海电力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》、《上海电力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(预科生)学费减免实施办法》规定。
三、学杂费减免标准:
减免额以班级为单位进行,本科3000元/基准班。班额及系数折算:
1、以35-40人(含35、40)作为一个基准班;
2、其它班级:
超过40人以上 系数为1.1(本科3000×1.1);
30-35人(含30) 系数为0.9(本科3000×0.9);
25-30人(含25) 系数为0.7(本科3000×0.7);
低于25人以下 系数为0.5(本科3000×0.5);
四、评选时间安排
1.12月20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学生申请、评审、公示、网上填报等相关环节。(具体以二级学院通知为准)
说明:学费减免申请、评审等环节通过校学生资助系统完成。
2.各二级学院评选、公示后。于12月21日12点前将《学费减免汇总表》(系统导出)和《学费减免金额分配表》各二级学院负责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处(《学费减免汇总表》和《学费减免金额分配表》电子版发送至资助邮箱)
五、其它
在减免评定的具体工作中,各院系可根据各班的具体情况,对各班的减免额度在二级学院内部作适当调整,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较多的班级作适当倾斜。
上海电力学院学生处
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2017年12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