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:关于2018-2019学年学费减免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-12-07浏览次数:294


转:关于2018-2019学年学费减免通知


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,在学校能够更好的学习、生活,现进行20182019学年学费减免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请减免对象:

在籍注册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、预科生。

二、评选要求:

参照《学生手册》、《上海电力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》、《上海电力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(预科生)学费减免实施办法》规定。

三、学杂费减免标准:

减免额以班级为单位进行,本科3000/基准班。班额及系数折算:

1、以3540人(含3540)作为一个基准班;

2、其它班级:

超过40人以上 系数为1.1(本科3000×1.1);

3035人(含30) 系数为0.9(本科3000×0.9);

2530人(含25) 系数为0.7(本科3000×0.7);

低于25人以下 系数为0.5(本科3000×0.5);

四、评选时间安排

11220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学生申请、评审、公示、网上填报等相关环节。(具体以二级学院通知为准)

说明:学费减免申请、评审等环节通过校学生资助系统完成。

2.各二级学院评选、公示后。于122112点前将《学费减免汇总表》(系统导出)和《学费减免金额分配表》各二级学院负责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处(《学费减免汇总表》和《学费减免金额分配表》电子版发送至资助邮箱

五、其它

在减免评定的具体工作中,各院系可根据各班的具体情况,对各班的减免额度在二级学院内部作适当调整,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较多的班级作适当倾斜。

上海电力学院学生处

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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